规章制度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正文

语言实验室教师使用职责

2017年10月10日 21:52  点击:[]

语言实验室教师使用职责

Responsibilities of Laboratory Usage for Teachers

1.实验室的使用必须事先获得实验中心的批准,未经批准者,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;

2.严格按照课表安排使用实验室。任课教师如需调整上课使用时间,必须事先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调课申请,由教务办及时将审批后的调课申请单送实验中心确认后,方能按调整后的时间使用;

3.任课教师如需在本室安装教学软件,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一周前提交软件给实验中心;

4.除教学必需的软件系统外,教师终端和智慧黑板内不得安装其它应用软件,自觉删除个人在本机存储的闲置文件;

5.任课教师课后须填写《实验室使用登记表》,督促学生整理桌面设备和座椅。对实验室出现的软硬件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,要及时通知实验管理人员;

6.任课教师在使用本室期间承担教学设备的安全责任。除了实验管理员送修设备外,严禁任何人将任何设备带离本室;

7.本室实验管理员对室内教学设备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,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,严重的问题须立即报告实验中心主任;

8.本室实验管理员必须履行日常维护设备职责,保证室内所有设备正常工作,并按照课表安排在课前打开门窗并开启相关设备;

9.实验中心办公室电话:22629136;医务室电话:22629120

10.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。

关闭